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7号)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土地监察条例>的决定》于2002年3月29日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3月29日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湖南省土地监察条例》的决定
(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湖南省土地监察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对《
湖南省土地监察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九条第六项中的“造地费”修改为“耕地开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