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机制。按照审批权利与责任挂钩的原则,强化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定期对全市涉外审批部门工作进行检查。
三、建立优质的市场经济环境
(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档案库,加大对侵权盗版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查获的侵权案件依法处理。
(二)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假冒伪劣商品线索坚决追溯源头;及时查处,保护企业合法利益。
(三)健全公平竞争、规范运行的市场秩序。纠正含有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内容的规定与做法,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企业经营自主权。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投诉追究制度,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督察力度,杜绝执法过程中各种不正当行为。严格执行“一卡式”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收支挂钩问题。
四、建立优质的科技创新体制环境
(一)努力扩大风险投资规模。加大对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多元化、多渠道吸纳国内外资金,完善风险资金增值退出机制,促进风险投资业快速发展。
(二)加快我市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速技术成果转化,规范技术产权交易活动,逐步形成分布合理、专业齐全、多层次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制定吸引跨国公司来津设立研发机构的服务配套措施。
五、建立优越的人力资源服务环境
(一)加快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制定引进高级人才的配套服务措施,形成畅通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二)积极推进“131人才工程”。加强对学术科技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培养100名40岁左右进入国际科技前沿的尖子人才、300名35岁左右我市各学科领域技术带头人、1000名各单位青年专业技术骨干。调整高校学科和专业设置,增强培养的针对性,加强高级技术工人的培养,满足外商投资企业对人力资源的不同需求。
(三)大力发展人才中介服务业。规范人才供求信息发布和人才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与国外人才中介机构的交流和合作,打造人才中介服务业的知名品牌。
六、营造优良的与国际接轨的法制环境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明确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公布程序,确保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与统一性。
(二)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公布作为裁判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及时公布审判信息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