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培育发展县级中小城市。中小城市要以完善功能、夯实基础、吸纳人口、增强集聚、扩大规模为发展方向,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及重大项目,不断壮大经济实力,提高建设水平,增强对周边地区产业、人口的吸纳能力和对小城镇发展的带动作用,逐步成为设施配套、各具特色、有一定辐射力的城市。积极培植福清、晋江等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经济实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县级市,使其向中等城市迈进,逐步成为在区域内具有一定辐射力和服务功能的经济中心;长乐、石狮、南安、龙海、永安、邵武、建瓯、福安、福鼎等经济活跃、基础较好、具备加快发展条件的小城市要根据自身的发展优势,把强化功能和扩大规模结合起来,努力向中等城市发展。
3.积极稳妥发展小城镇。发展小城镇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体现特色,规模适度,注重实效,把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完善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重点发展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小城镇,以强化功能、增强特色、繁荣经济、集聚人口为发展方向,努力建设成为功能健全、环境整洁、具有一定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成为县(市)域均衡发展的节点。“十五”期间,根据区位条件、人口规模、经济实力和影响范围等发展条件,重点加快县城和20个中心小城镇(福州金峰镇、龙田镇、官头镇,厦门马巷镇,泉州安海镇、水头镇、崇武镇、湖头镇,漳州角美镇、靖城镇,莆田西天尾镇、笏石镇,宁德赛岐镇、秦屿镇,龙岩适中镇、坎市镇,三明西滨镇、夏茂镇,南平夏道镇、武夷镇)建设。惠安、东山、霞浦以及泉州安海镇、漳州角美镇等部分区位优势和经济发展优势比较明显的县城和中心小城镇,要努力发展成为辐射带动能力更强的小城市或大中城市新城区。至“十五”末,争取新增设市城市5—6个。
(二)优化城镇布局。全省城镇总体布局应体现中心集聚、轴线推进,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和沿海港口为依托,沿交通运输干线为主轴的集约化发展态势,形成以“三区四带”为明显特征的“开”字型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三区”是指以福州为中心的闽江口城镇密集区、以厦门为中心的厦门湾城镇密集区和泉州“半小时”城市群;“四带”是指沿海高速公路城镇带、横南铁路--鹰厦铁路中段--梅坎铁路沿线城镇带、京福高速公路福建段沿线城镇带、厦—漳—龙高速公路沿线城镇带)。
1.整合引导闽东南城镇密集区。沿海五地市城镇密集区,要加强引导,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强化分工、增强联系,逐步把现有以“三区”为主的城镇布局发展成为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的闽东南城镇密集区。要在区域统一规划的指导下,打破行政区划的束缚,对该区域内部发展进行整合。整合的重点是统筹规划区域内的农业、工业、市场、生态、旅游及其他功能区,优化区域用地结构和产业布局;合理确定区内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功能定位,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和布局;统一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大中型社会事业项目,合理安排城镇间港口、高速公路、信息网络、能源供应系统和污染治理设施,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沿海地市的城镇空间布局和发展目标如下:
——福州。要强化闽江口城镇密集区建设,以沿海高速公路、国道干线和闽江为轴线,以福州城市为中心,以福清、罗源为副中心,在闽江口形成“T”型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在城镇群体内部构筑现代化交通网络。福州作为省会城市,要做大做强,成为在全国竞争格局中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城市。以建设园林经贸港口省会城市和省域核心城市为目标,以空港、海港为依托,加快实施“东扩南进”发展战略,即从加快环城高速公路、快速路、轻轨交通建设人手,加快新区拓展和建设的步伐,加强外围卫星城镇的建设,适时调整行政区划,做大福州城市体量。抓紧罗源湾深水港区和福州地区大学城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性大型商品市场和文化、教育、科技、信息等功能性设施的建设。建好金山、青口等一批有特色的工业园区,优化升级经济结构,增强经济实力;大力发展软件、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信息服务业,提高中心城区产业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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