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到2005年,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发展的贡献率达到30%,到2010年提高到35%。
各地要根据全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总目标,制定出适合当地实际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二、发展重点
(一)建立以标准模数化为前提的住宅技术体系,其重点内容包括:
1.结构体系:完善和提高以空心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及密肋壁板轻框结构体系为主的新型砌体承重结构,研究轻钢框架结构、开发新型的大开间承重结构。
2.围护体系:积极发展各种新型砌块、轻质隔断和高效保温材料,推行复合墙体和屋面技术,改善和提高墙体及屋面的保温、防水性能。开发经济、方便、性能良好的轻质隔断及其配套产品,满足大开间住宅灵活隔断的使用要求。
3.厨卫体系:树立厨卫整体设计观念,在完善与提高厨卫功能的基础上,推行厨卫装备多档次、系列化的定型设计、生产及整体安装,确保产品与产品、建筑与产品之间合理配套。
4.设备体系:水、暖、电、卫、气、通风、垂直运输等设备应积极采取新技术,推广节能、节水、节材、符合环保和计量要求的新设备。
5.管网体系:积极推广各种新型管网材料,妥善解决管网布设及接口问题。
(二)实现以住宅部品为中心的专业化、社会化生产。在模数协调原则指导下,发展通用部品,实现系列开发,规模生产、配套供应。包括:
1.组织住宅部品的系列开发,重点是新型建筑材料、节水便器、节能门窗、厨卫成套设备等。
2.推进住宅部品的规模生产。近期重点推进空心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塑钢门窗以及厨卫设备等量大面广产品的规模生产。
(三)完善以科学管理为核心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
1.建立质量责任制度。住宅开发企业作为住宅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对住宅产品质量承担最终责任。为完善质量责任制度,应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原则的住宅质量保修和赔偿制度。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积极稳妥开展商品住宅性能认定。根据建设部《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和《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指标体系》文件精神,康居示范工程须进行商品住宅的性能认定,其它住宅工程要逐步推行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3.积极推行住宅部品、材料认定制度和落后产品、材料的淘汰、限制制度。
4.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加强住宅建设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完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和住宅项目综合验收制度。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对违反规范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