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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若干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等部门关于
 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若干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02]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政府同意市经委、市计委、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若干意见
     (市经委、市计委、市财政局 二00二年五月二十日)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所指企业技术进步,包括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对外合资合作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本意见适用于全市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和隶属关系。
  一、技术进步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领域
  (一)推进工业企业技术进步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以装备更新改造和产业、产品、技术升级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步伐,加速构筑北京工业新的产业群体。
  (二)技术进步目标。2002年到2010年,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递增20%,工业利用外资年均递增25%,累计实现工业投资3000亿元。大中型企业生产、管理、营销基本实现信息化。大中型企业技术装备达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国际先进水平。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5%,工业技术进步贡献率达到70%。
  (三)技术进步重点领域。
  1.建设10个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即北方微电子产业基地、中关村软件产业基地、酒仙桥和亦庄电子及通信产品基地、液晶显示器产业基地、数字高清晰度电视产业基地、计算机及网络产品基地、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化基地、新材料与新工艺应用产业化基地、环保产业基地。
  2.实施十大传统产业改造工程。即新型轿车、吉普及环保汽车改造工程、首钢(精品钢材基地)改造工程、燕化百万吨乙烯扩建及下游产品深加工改造工程、新领域精细化工改造工程、建筑材料功能化改造工程、机床数控化改造工程、包装印刷升级改造工程、节能环保型家电改造工程、电厂燃料及燃料系统清洁化改造工程、无害化环保设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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