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大型零售企业,与省内流通企业合资、合作,或独立开展经营业务。具体工作中既要注重引进资金和项目,又要注重引进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技术;既要坚持高水平、高起点引进,又要兼顾当地消费水平和业态需要。
推动省内商品走向外部市场。支持企业在省外、国外建立营销网络。吸引跨国公司在省内设立商品采购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逐步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贸易和物流网络体系,使更多的山东产品进入国际、省外分销网络,提高我省商品在外部市场的占有率。
(三)加快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流通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流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和保证,要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提高企业采购、配送、营销能力,全面实现流通企业信息化。
加强流通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流通企业加大对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的投入,引进先进设备,采用现代技术,建设企业内部信息集成网络和对外信息传输通道。骨干企业要切实抓好商品采购、物流配送和信息处理三大技术的开发应用,实行商品单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零售店铺逐步推行条码技术,实行销售时点管理和销售信息管理。物流配送企业重点推广电子数据交换、计算机辅助订货补货技术。有条件的企业要逐步对运输车辆采用卫星地面定位系统,提高运作效率。口岸城市要推进口岸管理制度改革,加快电子口岸的推广和应用,提高通关效率。
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大中型企业要在财务核算、成本费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和内部店堂监控等方面全面推行信息化技术,降低费用开支,提高管理水平。大型骨干企业要加快实施资源计划管理;协调和整合内部资源,科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要把“笃守信誉”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之本,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恪守信用合同。
积极稳妥地进行电子商务试点。鼓励流通企业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逐步构筑电子商务平台。在确保网络安全和支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网上订货、网上营销和网上结算。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商品的电子商务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粮食、棉花、食糖、肉类、药品、建材、金属材料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网络。依托大中型流通企业发展网络商店,实现多种营销方式的有机结合。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放开搞活企业经营。凡按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对外商开放的领域,都要率先对内资企业开放。支持连锁经营企业经批准经营专营、专卖商品。直营连锁企业办理经营资格审批,由企业总部向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有关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各分店持总部批准文件或证、照复印件,按规定在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除国家另有规定的特殊商品外,有关部门不得干预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统一采购、跨区配送各类商品。交通管理部门要对连锁企业配送车辆的运营给予支持。各种检查严格依法进行,严禁重复检查和不合理收费。在确保监管有力的前提下,对经营规范的直营连锁企业,统一配送除食品类以外的商品,其商品质量、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检查,要简化手续,原则上只在配送中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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