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大中城市要兼顾近期发展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对批发、仓储、通讯、交通运输企业的有效资源进行整合,完善硬件设施,实行现代化管理,面向社会开展专业化物流服务,逐步发展具有集成化、全过程服务功能的第三方物流。有条件的中心城市,要规划发展物流园区,建设物流市场,支持促进物流企业加快发展。
(三)改造和建设现代批发市场。按照“统一规划、加强指导、分级负责、规范管理”的原则,集中力量,规划发展一批专业特色鲜明、集散功能较强,连接城乡、辐射全国、连通国外的大型现代批发市场。逐步将骨干批发市场培育成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加工交易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
改造提升现有各类批发市场。努力提高市场交易主体的组织化程度,支持多种经济成份的公司制企业进入市场。提高交易商品的质量、档次和加工、包装水平,争创名牌、品牌。积极引入竞价拍卖、网上交易等先进方式,建设质量检测、统一结算等工作体系,提高市场知名度,努力扩大交易辐射范围。中心城市要结合城区改造,做好销地市场的规范、改造工作,用现代经营方式改造传统农贸市场。
加强市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各类批发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商品的监督,督促市场交易主体依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正常的交易秩序。
四、具体措施
(一)整合社会资源,深化流通企业改革。加快流通企业改革改制步伐,明晰产权关系,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组织机构、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机制与现代经营方式、管理技术相适应,做到经营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同步进行。
培育发展大型流通企业。在大中型流通企业引入多元化投资机制,进行资产重组。鼓励优势企业以购买、兼并、控股、托管等方式对弱势企业进行重组,使社会资源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聚集,实现低成本扩张,提高国有资本的利用效率。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0家大型连锁经营企业、5家物流配送企业和5家现代批发市场,予以重点扶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参股、控股、收购、租赁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改革、改组和改造。鼓励支持本地企业与省内、国内大型流通企业开展联合和合作。
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中小流通企业。中小流通企业改革要坚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的指导方针,通过兼并、联合、划转,由骨干企业带活一批;通过发展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放活一批;对资不抵债、经营困难、扭亏无望的企业,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予以淘汰,使其尽快退出市场。
(二)扩大商贸流通业对外开放。鼓励流通企业对外开拓经营,支持流通企业打破地域界限,积极开展跨区、跨省、跨国经营,主动参与省内外、国内外市场竞争,努力拓展商贸流通业新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