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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流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流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鲁政发[2002]5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启动内需、扩大消费”的指导方针,改造提升流通产业,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推进全省流通现代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流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流通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环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由计划经济时期的末端行业,上升为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先导性行业。借助电子信息技术和先进经营管理方式,对传统流通业进行改造、创新和发展以实现流通现代化,已成为现代流通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有效措施。这对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全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抓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调整流通结构,整合社会资源,发展新型业态,改进经营方式,完善市场机制,不断提高流通企业的规模化、组织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流通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全面推进我省流通现代化建设,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新山东做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推进流通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生活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发展方向,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突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现代批发市场三个重点,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快构架起新的商品流通体系,使现代流通业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二)推进流通现代化建设的原则。推进流通现代化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决策、协调发展的原则,高标准起步,规范化运作,规模化发展;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和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稳步推进,逐步向中小城市和农村集镇延伸,大型经营设施的建设,要逐步引入听证制度,避免过度竞争和资源浪费。要坚决破除地区、所有制界限,打破行业垄断,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参与竞争。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努力消除影响流通现代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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