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次整治工作主要侧重于生产,经营和使用领域,特别要加强对易出现事故的储运和非法使用、处置不当等方面的整治。要从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初始布点抓起,严格危险化学品项目审批制度,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和投产前的注册登记制度,严格生产、经营、使用的过程管理,通过整治,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技术和装备水平,增强抗御各种事故的能力。
三、整治工作组织机构
自治区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顿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锡广 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李双金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陈德祥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王学祥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
周建军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何 琮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包平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刘天锡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宋本智 自治区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张庆民 民航宁夏管理局局长
张明仁 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守爱 银川铁路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王琳(自治区经贸委石化行业办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侯启洪(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处处长)。
四、整治工作的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实施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和《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规、规章,全面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使全社会更好地了解整顿治理危险化学品工作的意义、目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的政策措施,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