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重点培育2家规模大、核心竞争力强的较大型连锁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积极推动中小流通企业探索通过自由连锁形式开展同业合作,切实改变我区流通业组织化、集约化程度低的局面。到“十五”期末,争取我区2家较大型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连锁店数量达到100个。
自治区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要研究确定开展社会化物流的试点企业,财政,计划等部门要给予支持,争取在3—5年内,使其发展成为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它们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要扶持信息管理系统比较健全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较大型企业企业间(BtoB)电子商务业务量要占其总业务量的30%,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
五、加快商品流通的对外开放
提高我区商品流通业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要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引进先进的管理和技术,加快流通企业的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用现代经营观念和技术改造传统商品流通业,提高企业竞争力。
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经济核心区有计划、分步骤地引进外资,吸引国际知名的大型连锁和物流企业在我区落户,建立分销机构,将经济核心区工农业产品纳入国际采购销售体系。
要扩大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形成对外开放的有效体制和机制,创造有利于开放的经济和社会环境;积极组织我区流通企业参加国际性的展销会,把我区的名、优、特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六、加大对现代流通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改善经营环境,支持企业发展
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支持现代流通企业的发展,认真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问题。按照公平公正和非歧视性原则,加快清理商品流通有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制定《宁夏商品流通业“十五”发展规划》。认真遵守和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分销服务等方面的承诺。
工商管理部门对连锁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改为按行业大类核定,连锁企业各直营连锁店由总部统一办理专营商品经营许可证。简化连锁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总部已取得经营许可的,其门店持总部批准的文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即可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直营连锁企业可统一办理各门店的烟草许可证,可由总部或配送中心在连锁店所在地的烟草公司统一订货,连锁门店所在地的烟草公司负责送货。国家出台新的烟草专卖政策后,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新闻出版部门准许连锁企业经营书籍、报刊、音像制品,并简化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