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灌木生态型模式:在半干旱、干旱黄土丘陵区的山坡上部梁峁顶部选择沙棘、柠条、山桃、杞柳等树种,采用反坡带子田、鱼鳞坑等整地方法,加大灌木的营造比重,在增加植被的同时,缓解农民烧柴问题。
4.林草结合型配置模式:在干旱、半干旱黄土丘陵区、风沙区要做到灌草结合,在条件好的地段种草,必须配置30%的地埂防护林和草场防护林。
5.林药、林菜结合型模式:在水土流失较轻、水肥条件较好的退耕造林地,要根据市场的需求,农民的经营能力,在林间种植党参、柴胡、黄芪等中药材和黄花菜等作物。
各地可以结合县情选择以上林草配置模式。
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主要政策、办法
(一)按照生态林补助8年,经济林补助5年的标准,确定每退耕地1亩每年补助原粮200斤(具体品种比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年情况确定)。调运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不得分摊转嫁到农民身上。要确保粮食质量,不得发放陈化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补助粮折算成现金发放。每亩20元的生活补助费,按退耕面积直接兑付到农户。
(二)按照国家提供的每亩50元种苗费补助标准,由各县林业局按照规划设计,与退耕户签定供苗合同,统一供苗,并确保苗木质量。
(三)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草、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责权利紧密结合,由乡级人民政府与农户签定退耕还林草合同,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可继续承包。
(四)严格按分配计划任务进行,不得擅自扩大退耕面积,不得在基本农田和山区的平地、水浇地安排退耕。对擅自安排的退耕面积和不符合国家规定在水浇地、平地基本农田安排的退耕地一律不补助粮款。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建立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地(市)、县(区)政府负全责的目标责任制。对退耕还林还草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地(市)、县(区)、乡(镇)政府要层层落实退耕还林草工程的目标和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一把手负全责,每个项目区都要确定责任人。要做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规模退耕、统一整地栽植、统一封山管护、统一检查验收、分户经营管理。
2.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按照职能划分,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统一设在林业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工作。各级计委要做好退耕还林草与其它生态项目的平衡衔接,防止重复安排。
(二)强化项目管理,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