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农业厅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发[2002]41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农业厅、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农业对外开放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八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农业对外开放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厅 二00二年六月十日)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快我区农业对外开放,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外经贸政发[2001]635号)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区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业对外开放的重要性
加入WTO,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给我国农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加快我区农业对外开放,扩大农产品出口,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对促进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效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快农业对外开放,是入世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我国加入WTO后,我区农产品出口环境和吸引外资环境将有所改善,有利于我区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和有比较优势的畜牧、水产、蔬菜、水果、花卉、剑麻等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为扩大农产品出口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创造了新的机遇;有利于经济体制包括农业体制改革的深化,农业利用外资和“走出去”有可能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由于加入WTO后,随着关税降低及进口配额逐步放开,也将给农业发展带来了一些挑战,如:部分农产品进口的增加将对我区农业生产带来一定冲击,现行的农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将面临新的挑战,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转移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加。我们必须加快农业对外开放步伐,抓住一切可能的机遇,在参与国际农业合作与竞争中,趋利避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