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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9 皇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
  9.1 规划范围的确定
  9.1.1 本次规划将皇城整体设为历史文化保护区。
  9.1.2 保护区范围四至为:东至东皇城根,南至现存长安街北侧红墙,西至西黄城根南北街、灵境胡同、府右街,北至平安大街,总用地约6.8平方公里。
  9.2 皇城的历史文化价值
  9.2.1 明清皇城以其杰出的规划布局、建筑艺术和建造技术,成为中国几千年封建王朝统治的象征,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9.2.2 皇城的唯一性:明清皇城是我国现存唯一保存较好的封建皇城,它拥有我国现存唯一的、规模最大、最完整的皇家宫殿建筑群,是北京旧城传统中轴线的精华组成部分。
  9.2.3 皇城的完整性:皇城以紫禁城为核心,以明晰的城市中轴线为纽带,城内有序集合皇家宫殿园囿、御用坛庙、衙署库坊、民居四合院等设施,呈现出皇权至高无上的规划理念和完整的功能布局。
  9.2.4 皇城的真实性:皇城中的紫禁城、筒子河、三海、太庙、社稷坛和部分御用坛庙、衙署库坊、民居四合院等传统建筑群至今保存较好,充分反映了古代皇家生活、工作、娱乐的历史信息和明、清、民国等历史演变的过程,体现了历史的真实性。
  9.2.5 皇城的艺术性:皇城在规划理念、建筑布局、建造技术、色彩运用等方面具有很高的艺术性。
  9.3 皇城保护的措施
  9.3.1 明确皇城保护区的性质:以皇家宫殿、坛庙建筑群、皇家园林为主体,以平房四合院民居为衬托的,具有浓厚的皇家传统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区。
  9.3.2 建立皇城明确的区域意向,使人可明确感知到皇城区界的存在。
  9.3.3 结合旧城外的土地开发,与皇城的保护和改造内外对应,降低保护区中的居住人口密度。
  9.3.4 必须停止审批建设3层及3层以上的楼房和与传统皇城风貌不协调的建筑。
  9.3.5 皇城内尚有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利用不合理,应加以调整和改善。
  9.3.6 皇城保护区内的道路改造应慎重研究,以保护为前提,逐步降低交通发生量。
  9.3.7 必须将皇城内现有平顶的多层住宅改为坡顶。
  9.3.8 制定皇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条例。
  10 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平面的保护
  10.0.1 明清北京城的“凸”字形城廓是北京旧城的一个重要形态特征,必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10.0.2 在旧城改造中,沿东、西二环路尽可能留出30米绿化带,形成象征城墙旧址的绿化环。
  10.0.3 保护北护城河与环绕外城的南护城河,规划沿河绿带。
  10.0.4 保护现有的正阳门城楼与箭楼、德胜门箭楼、东便门角楼与城墙遗址、西便门城墙遗址,复建永定门城楼。
  11 旧城棋盘式道路网和街巷胡同格局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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