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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4.2.5 必须加强保护重要的近现代建筑。逐步提出一批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近现代建筑名单,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4.2.6 公布第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区,使全市地下文物埋藏区达到50处。
  4.2.7 必须重视并加强城市考古工作,特别注意对辽南京、金中都、元大都城市遗址、遗迹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
  5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
  5.1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含义
  5.1.1 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具有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5.1.2 历史文化保护区中的危房,允许在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逐步进行改造和更新,并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
  5.2 旧城第一批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
  5.2.1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已于2002年2月由市政府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5.2.2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有14片分布在旧皇城内: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景山东、西、后、前街,地安门内大街,文津街,五四大街,陟山门街;有7片分布在旧皇城外的内城: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南锣鼓巷地区,什刹海地区,国子监地区,阜城门内大街,东交民巷;有4片分布在外城:大栅栏,东、西琉璃厂,鲜鱼口地区。
  5.2.3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总占地面积为1038公顷,约占旧城总用地的 17%。其中重点保护区占地面积649公顷,建设控制区占地面积389公顷。
  5.2.4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强调必须以“院落”为基本单位进行保护与更新,危房的改造和更新不得破坏原有院落布局和胡同肌理,须遵照执行。
  5.2.5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对保护区内的建筑保护和更新分为六类进行规划管理:文物类建筑、保护类建筑、改善类建筑、保留类建筑、更新类建筑、整饰类建筑,须遵照执行。
  5.2.6 《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对保护区内的用地性质变更、人口疏解、道路调整、市政设施改善、环境绿化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原则、对策和措施,须遵照执行。
  5.3 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
  5.3.1 在旧城第一批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基础上确定北京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其中,在旧城内继续补充历史风貌较完整、历史遗存较集中和对旧城整体保护有较大影响的街区进行保护;在旧城外确定一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体现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街区或村镇,使其得到有效保护。
  5.3.2 旧城内第二批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为:皇城、北锣鼓巷、张自忠路北、张自忠路南、法源寺。
  5.3.3 旧城外确定1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为:海淀区西郊清代皇家园林、丰台区卢沟桥宛平城、石景山区模式口、门头沟区三家店、川底下村、延庆县岔道城、榆林堡、密云区古北口老城、遥桥峪和小口城堡、顺义区焦庄户。
  5.4 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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