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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十七)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各城市要开展以道路为重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着重解决道路反复挖掘、马路市场等问题。严格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搞好管线综合,将各类工程管线一次性集中敷设或建设综合管沟;城市政府要垄断道路地下空间资源,探索经营综合管沟新路子。整治城市出入口环境,严格控制沿出入口道路两侧建房。在城乡结合部集中开展清除垃圾和白色污染的综合治理活动,清理乱搭乱建,绿化美化环境,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对街路标牌和广告的管理,加大对乱写乱画和乱设广告的整治力度,城建、规划、公安、民政、工商、电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城市景观面貌。
  五、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搞好城市经营
  (十八)进一步开放市场,鼓励竞争。要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公开、透明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以及社会监督机制。放开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建筑设计市场和工程建设市场,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施工、建设监理以及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鼓励高水平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竞争,不搞地区封锁。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实行质量责任制,强化政府监管和工程监理,凡按规定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的,都要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严禁中标单位层层转包、偷工减料,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十九)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打破垄断、特许经营的思路,放开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和经营领域。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建设和经营市政公用设施,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运营市场化。现有市政公用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城市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等作业任务,要逐步推向市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市政公用事业运营发展新机制。
  (二十)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搞活住房二级市场。坚持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属地管理,促进按不同房改方案购买的公有住房互相流通。简化已购公房上市审批程序,全面放开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用地,加快土地使用证发放进度。落实房地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适当降低房地产交易收费。加大公积金收缴力度,提高公积金贷款使用率。扩大个人住房信贷业务,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逐步改革房屋福利管理体制,推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把住宅产业培育成新的支柱产业。
  (二十一)搞好城市资产经营,建立多元化城市建设投融资新机制。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政府要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大中城市要积极进行试点,加强和改进土地出让价格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以楼面价为核心的土地出让价格管理机制,对超出规划确定的建筑面积部分加收楼面地价。进一步放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市场,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要加强城市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城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足额征收、拨付到位,不得随意取消或减免。省级财政要视财力情况统筹安排用于全省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与规划、历史优秀建筑保护与规划、小城镇规划补助等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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