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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方案的通知

  (3)社会再生资源利用指标
  主要城市中水回用率达到30%,废家电和废电脑回收利用率达到80%,废纸、废塑料回收利用率达到80%,废橡胶回收利用率达到50%,废金属包装物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报废汽车拆解回收率达到100%。
  (4)环境指标
  万元工业产值废气排放量下降17%;万元工业产值废水排放量下降15%;万元工业产值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下降25%;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0年平均下降15%,其中:辽河流域COD平均下降20%,二氧化硫控制区二氧化硫下降2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主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率达到6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危险废物实现安全贮存或处置。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
  在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广泛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使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创建废水“零排放”企业;在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引进关键联接技术,通过能源、水的梯级利用和废物的循环利用,形成工业生态链网,建立循环经济型企业。
  1.以石化、冶金、化工、电力、建材、造纸、啤酒和医药等8个行业为重点,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2000年基础上削减20%。
  2.以冶金、电力、煤炭、石化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开展废水循环利用,实现洗煤废水、矿井水、选矿废水、轧钢冷却水和电厂冲灰水的“零排放”,创建一批废水“零排放”企业。
  3.在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试点,引入关键链接技术,开展能源和水的梯级利用,开发利用企业的废弃物资源,形成废弃物和副产品循环利用的工业生态链网,实现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量化。
  在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全面实施“源头削减方案”,大幅度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基本实现废水“零排放”;开展高炉瓦斯泥、转炉泥、石灰筛下料、粉煤灰的回收循环利用和焦化副产物的深加工;回收高炉、焦炉、转炉煤气和余热资源,改造加热炉,实现燃料结构优化和能源梯级利用,使吨钢能耗、水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在抚顺石化分公司重点开展蒸馏—重整—芳烃—乙烯、蒸馏—分子筛—烷基苯、蒸馏—石蜡—润滑油、乙苯—苯乙烯—聚苯乙烯—K树脂、液化气—气分—聚丙烯、重催—焦化—柴油加氢等6条生产链的系统优化,建设输送苯、氢气、渣油和瓦斯气管线,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实施节水改造、废水回收利用和冷凝水循环利用,使化工万元产值水耗下降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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