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部门要组织基层人口学校普遍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促进生殖健康的教育。
民航、铁路、交通运输部门及各级各类卫生医疗保健机构要开辟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品),有条件的要播放音、影像资料,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劳务输出、旅游、商贸、留学等出入境人员,要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开展艾滋病、性病检测和咨询服务,有关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重点组织回国的劳务人员和其他入境的高危人群进行艾滋病等传染病检测。
公安、司法部门要积极开展对在押卖淫嫖娼、吸毒贩毒人员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负责本系统职工和有关人群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教育。
乡镇、街道要将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和无偿献血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的内容。
各歌舞厅、美容美发厅,各类浴室、宾馆、旅店及其它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的主管部门,要监督这些场所单位张贴、放置宣传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材料(品)。
卫生部门要依据《艾滋病宣传教育提纲》,《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做好宣传材料(品)或原始资料的提供工作。
(三)对高危行为开展干预工作,减少人群的危险行为。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禁吸戒毒工作,积极宣传和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减少危害,降低人群高危行为。
建立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艾滋病感染高危人群强制检测和行为干预制度。到2003年底前,各级公安部门在依法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中抓获的卖淫嫖娼、吸毒贩毒人员送同级疾病控制部门强制检测和行为干预;司法部门要主动配合同级疾病控制部门对关押的卖淫嫖娼、吸毒贩毒人员进行强制检测和行为干预。
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对高危人群中的HIV监测和行为干预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歌舞娱乐场所、美容美发、桑拿、按摩等服务场所的服务人员开展健康体检时增加HIV抗体检测项目。具有200张床位以上的宾馆、旅店要设置安全套自动售货机一台,并接受当地疾病控制部门的监督。
推行社会营销方法,健全市场网络。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在当地一些主要的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自动售货机,利用计划生育服务与工作网络和预防保健网络,大力推广正确使用安全套。积极开展针具市场营销,推广使用清洁针具,减少共用注射器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危害。
卫生和公安部门要认真研究在社区医疗机构中开展吸毒人员药物治疗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要慎重稳妥、严格控制,并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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