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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

  四、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 一是引导建设功能齐全、交易方式先进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通过对现有市场的改扩建,完善并延伸市场的储藏、加工、运输、信息、检疫检测等功能,提高设施利用率,提高交易结算与管理的现代化程度;积极培育发展农产品代理商和批发商,发展拍卖、远期合同等多样化的交易方式,促进农村流通服务业的发展。二是调整城镇规模结构,将发展特色小城镇建设和旅游、文化产业结合起来,推进城镇化,为发展农村服务业创造有利条件,促进扩大农村服务消费。继续改善中心建制镇商贸流通设施,鼓励大型商业企业向县城和部分基础好、潜力大的建制镇低成本扩张延伸,尽快完善农村商品销售服务体系。三是加快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兴办各类专业协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中介服务组织,引导千家万户农民应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促进农村服务业专业化、系列化、现代化。
  五、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 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区、以块为主、多方参与的原则,用市场机制培育发展社区服务业,力争把社区服务业培育成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新兴产业。发展社区服务业要从中心城市逐步向小城市和中心建制镇推进。把房地产开发与发展社区服务结合起来,按照方便居民的要求,制定新建小区建设规划,按标准配套安排养老、托幼、教育、文化、健身、医疗等服务设施。鼓励支持具有较好声誉的学校、商场、书店、幼儿园等到新居民区开办服务项目。大力发展家政、维修、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商业零售、医疗保健、养老托幼等传统服务项目,不断开发特长教育、情感陪护、心理咨询、商品配送等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新兴服务项目。要改变政府包办一切的做法,大力发展民营社区服务网点,支持下岗职工从事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鼓励创办各类规范化的社区服务专业公司,充分挖掘教育、文化、卫生等资源加入社区服务行列。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业。各类社区服务企业要通过内部改革、结构调整和资源重组,逐步走上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良性循环的轨道。
  六、放手加快发展个体私营服务业。 个体私营经济是发展服务业的“生力军”。要把个体私营经济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其他经济成分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坚持“放宽、放开、放活”的原则,凡是对外资开放的服务领域,均对个体私营等非国有经济开放;属于营利性、竞争性的服务业,主要由非国有经济承担。把从事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经营服务场所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积极为民营投资者提供政策、技术、信息、法律服务和资金扶持。大力发展民营科技型服务业,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介服务以及现代流通组织。
  七、加强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服务业是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庞大产业群。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突出自身特色,发挥比较优势,抓好带动力强、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业重点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改革力度,使旅游、物流、房地产业等真正发展成为安徽经济支柱行业,教育、文化、体育、社区服务业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十五”期间,要在农副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现代流通业(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城乡中介服务组织建设方面取得新的突破,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发展服务业的典型。要采取多种方式筹措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资金,积极引导和鼓励省内民间资本、省外和外商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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