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责任
(北京市劳动局 1999年2月3日 京劳就发[1999]24号)
为保证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的健康发展和多级网络系统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大力加强我市劳动力市场建设,现将网络建设和推广工作中有关部门的责任规定如下:
市劳动局:
全面负责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多级网络系统推广工作。制定计划,掌握网络建设和推广步骤以及实际进展情况。其中,就业管理处 :
1. 协助网络管理中心落实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就网络建设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开展组织、协调。
2. 负责规范全市职业介绍和失业人员管理的业务流程,保证全市职业介绍服务和失业人员管理机构、工作模式、服务标准的统一,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
3. 负责督促、指导区(县)建设方案的制定以及区(县)上报建设方案的审核,指导区(县)对建设方案的修改。
4. 负责下达对区(县)建设方案的批复,同时转发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中心。
5. 根据职业介绍和失业人员管理工作的发展,结合区(县)、街(镇)的反映,适时提出网络软件的修改完善意见。
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中心):
1. 作为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中心的主管部门,市职介中心负责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计算机软、硬件建设项目的提出、方案的起草和论证工作,并推广实施。
2. 负责网络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按时通报网络系统记载的各区县职业介绍工作综合业绩。
3. 协助市劳动局就业处对区(县)建设方案中的技术方案审核,指导区(县)技术方案的修改。
4. 在接到市局对区(县)建设方案正式批复后一个月内,为区(县)所属各街道(镇)配备有相应功能的计算机及主要通讯设备。包括:微机壹台(双硬盘)、同步网卡壹块、MODEM壹台、500WUPS壹台。
5. 设备到位后,负责安装调试软件系统。
6. 督促、指导区(县)组织本区计算机管理员、操作员、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在区(县)组织的培训班上负责授课、操作辅导及考核。
7. 负责协调与电信部门的关系,申请分组网通讯线路,解决网络通讯中的故障。
8. 负责组织进行区(县)网络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维护,批复下达满3个月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区县网络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