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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意见[失效]

  (九)加快流通业的改革和结构调整步伐。深化流通企业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流通业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型国有流通企业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参股等形式,逐步改制为多元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加快粮食、石油、农资、烟草、医药、食盐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行业的企业和一般竞争性领域中核心竞争力强、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强的大集团、大企业的公司制改造步伐。数量众多的中小国有流通企业,要通过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重组、出售、拍卖等多种方式的改革,进一步放开搞活。对资不抵债、经营困难、扭亏无望的国有流通企业,在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后,通过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尽快退出市场。改制企业要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各项管理。
  商贸流通领域要对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开放,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参股、控股、收购、租赁等形式参与国有和集体商贸流通企业的改革、改组和改造。要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和行业垄断,规范市场准入条件,今后除国家需要垄断的特殊领域外,其他一律要放开经营。凡鼓励和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均首先鼓励和允许国内投资者进入,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国民待遇。
  (十)鼓励发展中小流通企业。扶持发展就业型、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型、社区服务型等中小流通企业,使其不断提高服务技术和水平,满足市场需求。鼓励中小流通企业向“精、专、特、新”方向发展,参与特许连锁和电子商务,形成与大企业、大集团分工协作、专业互补的关联产业群体。着力扶持“优强”中小企业发展,不断总结推广不同类型中小流通企业的发展经验和典型模式。要建立健全中小流通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开展面向中小流通企业的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服务。
  (十一)扩大流通领域对外开放。要抓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新机遇,积极有序地扩大流通业对外开放,促进流通管理体制、企业机制、组织形式以及服务品种的创新,促进先进服务技术和标准的引进,带动流通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增强国际竞争力。要依照国家对外开放的承诺步骤,积极引进国际著名商业集团来闽投资,与国内企业嫁接,合资开办商业批发、零售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饮食服务企业,带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的发展。要吸引跨国分销企业在我省设立商品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分销中心,推动国内企业与国际大型商贸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资合作,逐步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贸易和物流网络体系,使“闽货”直接进入国际分销渠道,扩大我省产品出口。鼓励有实力的流通企业“走出去”,取得外贸经营权,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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