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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意见[失效]

  (四)加快培育一批大型流通企业集团。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积极鼓励现有大公司、大集团开展连锁经营、并购、重组、上市,盘活存量资产,吸收社会资本,建立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以资本或商品为联结纽带,主业突出、管理水平高、辐射范围广、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企业和中高级批发市场,使其实现经营管理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成为我省流通行业的龙头企业。
  (五)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努力推动连锁经营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和延伸,实现规模化和规范化经营,提高连锁经营在流通业的比重。
  1.在业种和业态上,要向合理化、多样化方向发展。在继续规范连锁超市、提高超市生鲜商品经营比重的同时,大力发展以社区为中心、具有多项服务功能的连锁便利店。积极推进百货店的业态创新和转型。大力发展连锁专业店和专卖店,使之成为开拓闽货市场的新形式。
  2.在行业上,要不断拓展经营范围,积极推动连锁经营从传统零售业、餐饮业向第三产业多个领域渗透。要在电讯、石油、烟草、家电、家具、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医药、装饰材料、汽车、电力物资及其它各种生产资料的销售,以及邮政、快运、旅游、家庭服务、维修、房地产中介、教育培训等服务领域广泛推广连锁经营。
  3.在地区布局上,福州、厦门、泉州等市的大型连锁企业要加快向周围地区扩展。支持优势连锁企业向城市社区、郊区、小城镇和沿海发达乡村扩张。
  4.在形式上要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社会商业资源,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特许经营的发展模式。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管理基础好的企业,运用商品、商号、配送、经营模式、管理技术等优势发展特许经营。
  5.要规范连锁企业的经营管理。连锁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连锁经营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和作业标准,增强总部功能,完善加盟手册与运营手册,做到统一采购、集中配送,加强计划与成本控制。
  (六)扶持发展物流配送。
  1.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培育物流市场,为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物流服务体系打好基础。抓紧规划确定一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别是中心城市、交通枢纽、物资集散地和口岸地区大型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坚持“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加大现有物流资源整合力度,吸引社会投资参与物流项目建设。今后一个时期集中力量建设福州、厦门、泉州三大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逐步建设物流信息平台,为物流企业和其他需要物流服务的企业提供服务。
  2.加快培育一批现代化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一是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企业。鼓励行业配送中心和企业自有物流配送机构对社会开放,鼓励从事运输、仓储、货运代理服务和批发配送业务的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延伸服务领域,向第三方物流发展。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二是加强连锁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提高统一配送的比例。三是组织批发企业完善服务功能,发展生产原辅材料及零部件配送业务,建立钢材剪切加工、混凝土、玻璃加工、日化产品、食品等专业化加工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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