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各级供销社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把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作为为农服务的一项新的重要任务。要继续搞好农产品基地建设。基地建设要同参与农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积极同农民和科研部门联合,大力巩固和发展名优新特农产品基地,提高基地的科技含量和规模效益。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市场辐射范围广,能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经济的龙头企业。要积极创办各类为农服务企业。在继续试办专业合作社、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基础上,根据农民生产、生活需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依托基层社和社办企业,积极同专业户、当地龙头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农业三站等联合,组建和发展生产、加工、运销等各类专业性为农服务公司。要加强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在提高信息服务水平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订单农业”、“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农户”等新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兴办农村集贸市场和各类批发市场,组织农村各种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参与农产品流通,把农业生产同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进一步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帮助农民增加收入。
(三)调整经营结构。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服务“三农”为主业,实行多种经营,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由单纯购销服务型向生产、经营、服务型转变。要充分发挥供销社的优势,大力巩固发展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农副产品等主营业务,培育有供销社特色的经营业务。要积极开拓新的经营服务领域,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设施以及网络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对内改造经营方式,对外扩大开放联合,大力开发资产经营业务,组建物流配送中心,兴办超市,形成新的网络优势。要适应市场和农民需求的变化,大力调整商品经营结构,扩大名、优、新、特商品经营,培育新的支柱产品,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推进流通现代化。供销合作社企业要积极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从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和经营基础较好的商场、门店开始,积极推行连锁经营、品牌经营、开展网上业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提高经营的组织化、集约化程度。
(五)开展对外贸易和合作。要充分利用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扩大对外开放。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等进出口业务,积极招商引资,兴办合资和合作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在对外开放中寻找新的商机。
(六)加强企业管理。供销社所属企业要切实加强和改善管理。在加强基础管理的同时,努力实现管理制度创新,逐步建立起新的财务、审计以及重大决策责任追究、重大投融资项目审批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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