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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2)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川府函[2002]177号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要求,省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每月230元(每日10.99元)。
  二、每月270元(每日12.91元)。
  三、每月310元(每日14.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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