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
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的意见
(川委办[2002]10号 二00二年六月十九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下发各地,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企业厂务公开工作,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与时俱进,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工作
实行厂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有效途径;是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内在要求;是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手段。实行厂务公开,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落实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密切党与企业职工群众的关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最近,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认真学习江总书记讲话与学习《通知》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实行厂务公开的重要意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与时俱进,认真做好厂务公开工作。
二、要以贯彻《通知》精神为契机,在厂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发展上下功夫,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通知》对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实现形式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川委发[1999]18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01]56号)等文件的精神,抓住重点,切实帮助和指导企业在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上有新的突破;在凝聚职工群众,加强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上有新的突破;在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机制上有新的突破;在拓宽厂务公开领域和延伸发展上有新的突破,力求取得厂务公开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