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宁波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4号)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波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已报经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6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7月10日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宁波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批准文本)
  (2002年5月30日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2年6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

  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因国务院修改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作了新的规定,《宁波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实际情况,予以废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