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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外地来沪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2002)[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有线电视管理办法》等27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20日)废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12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外地来沪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2年6月24日市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8月24日起施行。

                          市长:陈良宇
                        二00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外地来沪
          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外地来沪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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