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深圳市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方案的通告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对面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2002年6月26日市政府三届六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方案》及《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保留项目目录》、《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项目目录》、《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目录》予以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凡不在此次公布的《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保留项目目录》之列的收费项目和未经法定程序设立的收费项目,均属乱收费,全市任何企业和个人有权拒缴并可向市物价、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