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中医民族医药科技进步和创新
中医民族医药科技进步和创新是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因素。我区中医民族医药科技创新,要以提高防病治病能力为中心,总体上要以临床应用研究为重点,着力开展中医民族医药防病治病的新方法、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新药物的研制、生产。中医民族医药机构要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确定研究的主攻方向。要加强对中医民族医药临床治疗优势病种的研究,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从实际出发,设立优势专病学科,进行临床研究,推广优势治疗方案。自治区维吾尔医研究所等机构要以维吾尔医药为重点,积极承担中医民族医药的研究开发任务,为疾病防治和临床诊疗提供新的思路、方法和手段。
加强中医民族医药专病专科建设,在切实做好白癜风、心血管病、针灸等国家级重点专病专科建设项目工作的基础上,再筛选出一批特色突出、疗效显著的自治区级专病专科在3—5年中进行重点建设。继续抓紧做好民族医药古籍文献的收集、整理、翻译、出版等工作,建立文献资料库,提高文献资料的利用率。
要加强对中医民族医药人员创新意识的培养和科研技能的培训,提高中医民族医药人员进行科技创新的能力。要建立健全中医民族医药科技管理制度,促进科技管理的规范化。要发扬协作精神,组织多部门,多学科的力量对重点课题进行联合攻关。自治区将设立中医民族医药科技研究开发专项经费,支持重点课题研究。有条件的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也应加大科技投入,鼓励中医民族医药人员积极投入科技创新。
七、加强中医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造就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高素质中医民族医药队伍,是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制定人才培养规划,调整不合理的人才培养结构。高等医学院校要有计划地定向培养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高级人才。要加强临床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尤其要注重培养一批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鼓励西医人员学习、运用中医民族医药和从事中医民族医药的研究。
对现有的中医民族医药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进行继续医学教育,突出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不断更新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积极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手段,扩大医学继续教育的容量,提高教育质量。开展名老中医民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是实施医学继续教育的有效形式,是培养一代名医的重要途径。要继续实施名老中医民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加强管理,严格继承学习质量的考核与评价,确保继承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