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建立多种资金来源、多种组织形式参与的省、市、县三级担保体系,鼓励社会团体、同业公会、行业协会、企业群体共同出资设立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为主要内容的互助担保机构或商业担保机构。省级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主要以各市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服务对象。多渠道筹集贷款担保金,各市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注入,鼓励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金注入资金。
(四)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积极创新信贷品种,改进信贷工作方式,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信贷操作环节,增加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鼓励和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发挥网点、资金、技术、管理和信息等方面优势,进一步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并在现有融资框架内,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鼓励和支持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鼓励和支持政策性银行在现有业务范围内,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五)支持中小企业直接从资本市场筹措发展资金。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国内外证券市场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的创立和运行,以支持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
五、加大社会支持,建立多层次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构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整顿和规范中介服务组织,制定中介服务组织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行业规范,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程序,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创业辅导、信息网络、管理咨询等多方面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加强中小企业信息基础建设,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和迅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组建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站,形成中小企业统一的信息网络体系,定期发布涉及中小企业的创建、发展、权利、义务等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信息,为中小企业实现资源共享,开展电子商务,实现虚拟经营创造条件。
(三)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技术创新政策,通过信息服务网络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和创办公共试验基地,帮助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大型企业开放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技术咨询、培训和其它专业化服务。
(四)建立人才培训体系。制定中小企业管理人才培训计划,整合现有培训机构的力量,为中小企业提供工商管理等现代化企业所必备人才的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经营者及员工的基本素质,提高企业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