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苏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三件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9月2日 实施日期:2009年9月2日)废止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192号)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02年6月1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 季允石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
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省政府决定对《
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