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农业标准化研究和成果应用。按照WTO规则要求,组织研究利用标准手段保护我区农产品市场的办法及措施,研究满足市场对优质农产晶要求的质量等级划分依据和方法,研究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等涉及质量安全的限量标准及相应的检测分析方法,开发适用于现场应用的快速检测技术和设备。农业重点工程项目都要明确标准化的工作要求,使标准化工作与农业工程项目紧密结合起来,成为规范工程项目和推动工程项目实施的有效的技术措施,成为工程项目考核验收的重要技术依据。
(四)加快农业标准化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做好国内外农业标准信息的收集,建立农业标准化信息数据库,实现计算机检索和信息处理,开发农业标准化信息资源,为广大农牧民、企业和用户提供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农业技术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检验检疫信息服务。
三、加强农资产品和农畜产品质量监管
(一)尽快建立和完善农业质量监测体系。充分利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现有的质量检验、环境监测机构资源,按照统筹规划、配套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等农业质量检测体系。依法加强对农业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的考核认证,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检验监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农资产品和农畜产品质量监督。逐步建立农资和农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严把农资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关。尽快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大力推行无公害农产品、优质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合格评价制度,制定《自治区农产品标识标注管理办法》,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质量技术监督、环保、农业、畜牧业、水利、林业、工商等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依法加强对农资和农畜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农畜产品的违法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四、加大农业标准化推广力度
(一)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建设与推广。坚持试点示范、典型引路的方法,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建设,不断扩大试点示范覆盖面,逐步形成盟市、旗县、乡镇、村、户层层示范网络,不断提高示范工作质量,大力推广示范项目。力争达到选准一个产品,制定一套标准,建立一批示范区,争创一个名优品牌,发展一个优势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
(二)实施农畜产品名牌推进战略。各地要立足资源优势,培育和创建名牌农畜产品,引导市场资源向名牌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转移,促进我区农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引导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扩大名牌农畜产品规模和效益,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