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内政发[2002]39号 2002年5月8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应对加入WTO后农业和农产品贸易所面临的挑战,加速我区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促进我区农牧业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和农牧民增收,提高农牧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必须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农牧业科技进步中的重要作用。为此,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
农业标准化是运用“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则,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通过制定标准和实施标准,加快先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技术基础工作。实践证明,农业标准化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技术保障,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必由之路,是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农牧民增收、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
当前,我区农业生产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生产能力得到了一定提高,主要农副产品摆脱了长期短缺的状况,但却出现了阶段性、结构性过剩,农业生产发展由受资源约束转变为受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农业国际化的趋势日益增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我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已成为各级政府在新的历史阶段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的一项基础工作。
二、加快农业标准体系建设
(一)加强农业标准化的法制建设。要抓紧制定与现行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符合自治区农牧业经济发展要求的农业标准化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农业标准的制定、实施与监督,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提供法律依据。
(二)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围绕我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以无公害农产品、名优农产品为重点,配套完善亟需的农产品种子、种苗、种畜禽、农用生产资料、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等级、检验检测等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标准水平。要根据加入WTO的新形势,研究制定具有我区特色的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准,无公害农产品和优质农产品评价标准,农产品收购、储存、保鲜、运输等标准,消灭农产晶的无标生产、无标上市、无标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