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议案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工作,“米袋子”各级政府负责制得到全面落实。
1995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对粮食工作的责任和任务。此后,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决定,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关于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粮改政策措施促进粮食生产与流通协调发展的通知》等文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快了粮食生产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力促进了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协调发展。
5年来,省政府每年下达粮食种植面积、总产量、定购量和储备量四项指标,对市政府进行考评,先后有韶关等44个市 (次)被评为粮食工作先进单位,广州等29个市(次)被评为粮食工作表扬单位,湛江等14个市(次)被评为粮食工作达标单位。
(二)促进了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粮食生产能力得到提高。
5年来,全省粮食生产连续获得丰收。1997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96.67亿公斤,提前3年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2000年粮食总产190亿公斤的目标。1999年粮食单产达到394公斤,创历史新高。5年平均年单产386公斤,比“八五”期间平均年单产增加46公斤。
1.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建设50个商品粮基地县。各地严格按照《
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落实保护耕地措施,加强用地审批管理,依法保护了300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全省耕地面积保持在3400万亩以上,除2000年主动调减粮食种植面积外,其他4年平均粮食种植面积为5000万亩。这5年,省财政共投入1.5亿元,市县财政配套1.5亿元,在全省建设50个商品粮基地县。据统计,50个基地县的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约占全省的七成左右。
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农业先进技术。5年来,全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47亿元(其中省113亿元),新增农田灌溉面积42.3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57.62万亩,改造低产田1062.9万亩,平均每亩增产稻谷66公斤。
全省初步形成了以县农技推广中心为重点、乡镇农技站为骨干的农技推广体系,引进和培育水稻良种600多个,目前水稻良种覆盖率93%以上,水稻抛秧面积2276万亩,占全国五分之一,推广水稻旱育稀植技术460多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