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浙江省消防管理若干规定》、《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14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等3件规章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省长 柴松岳
2002年4月26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外商投资财产
鉴定管理办法》等3件规章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
《
浙江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
》、《
浙江省消防管理若干规定
》、《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予以废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