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整顿和
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02]67号 二00二年四月十八日)
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拟定的《四川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纳入目标考核,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以实现我省旅游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川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要求,实现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根据
国家旅游局《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旅发[2002]4号),结合我省旅游实际,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优化四川旅游环境年”活动,以整顿和规范中心城市(地区)及精品旅游线路(景区)旅游基础环境、涉旅安全、旅行社门市部及导游队伍为突破口,按照整治与开放并举,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当前影响我省旅游业形象的突出问题,争取旅游环境逐步优化,服务质量普遍提升,产业素质整体提高。
一、工作内容
(一)综合治理中心城市和精品线路旅游基础环境。以成都为重心,成都——乐山——峨眉山和成都——九寨沟——黄龙两条精品旅游线路为重点,开展综合治理,改善全省旅游市场基础环境。
1.严厉查处私拿私授回扣。旅行社、导游、驾驶人员私自收授现金回扣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坚决禁止。建立公开合法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佣金收授制度,并纳入税收财务管理;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旅行社必须依法明确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和返还佣金比例,并纳入企业核算体系内规范管理。提倡旅游企业诚信经营,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旅游协会组织召集相关旅游企业共同签定《诚信经营公约》;购物、消费场所共同公开承诺不给驾驶和导游人员回扣,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共同公开承诺驾驶和导游人员不收回扣,接受游客监督。乐山市、阿坝州政府应对“峨乐”、“九黄”两条精品旅游线路沿线的定点商店、餐厅等进行专项治理,重新整合,合理布局。自2002年4月起,一律不得使用四川省旅游局的定点单位标牌或以其名义揽客。重点查处商店摊贩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强行销售、价格欺诈、诱迫购物等行为;坚决打击旅游沿线及旅游区点以诱诈游客钱财为目的的“看病抓药”、“烧香拜佛”等欺客宰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