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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五”能源发展规划

安徽省“十五”能源发展规划
 (2001年12月31日 皖政[2001]115号)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保障人民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能源资源,加快能源工业结构调整,使能源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经济优势,保持能源、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能源工业发展现状及“十五”面临的形势
  (一)能源工业取得了巨大成就,“瓶颈”制约基本缓解
  1、能源发展迅速,改变了长期存在的供不应求局面。随着平圩二号机组,马鞍山二电厂,淮北二电厂,芜湖发电厂三期、四期扩建,淮北发电厂四期扩建,洛河电厂二期,宿东电厂扩建,淮南矿区潘集三号矿井,谢桥矿井,淮北矿区桃园矿井,新集矿区,皖北矿区刘桥二号矿,任楼矿井等一批大中型项目陆续建成投产,我省能源生产能力迅速增长,能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基本得到缓解。2000年,我省原煤生产能力达到5000万吨,洗选能力达到3500万吨(其中动力煤1700万吨),500KW以上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71.9万千瓦(其中水电54.3万千瓦)。主干电网得到加强,农网和城网改造全面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电网结构,为“十五”期间能源工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空间。目前全省对能源的需求在数量上已基本得到满足。
  2、能源工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通过一批新建大中型矿井的投产,我省煤炭工业生产集约化程度大为提高,尤其是集中了全省90%以上原煤生产能力的四大煤炭生产企业,单井平均规模已达136.3万吨,大大超过全国国有重点煤矿平均90.1万吨的水平;一批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发电机组投入运行,成为我省主力发电机组;500KV骨干网架已初步建成,进一步加强了220KV网架。
  3、能源工业现代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目前,我省已经具备设计、施工、装备及管理大型电厂、400万吨级矿井和千万吨级大中型矿区的能力,能源工业现代化水平大大提高,这不仅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能源保证,而且有力地带动了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我省万元GDP能耗由1995年的2.9吨标煤下降到2000年的2.21吨标煤。
  4、能源工业各项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原国家重点煤矿已下放到我省管理,各项衔接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电力管理体制政企分开初步实施,实现了全省电价并轨,为电力工业“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改革创造了条件;以乡镇为重点的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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