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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五”水利发展规划

  宣城、巢湖、池州、六安、滁州、淮北、亳州和宿州等市,根据其各区的防洪要求,并结合相应的工程项目建设,“十五”期间基本达到20年一遇,远期达50年一遇。
  (五)水库除险加固与水库工程兴建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紧进行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十五”期间,基本完成龙河口、黄栗树、沙河集和镜主庙、城西、东山、众兴、张桥、蔡塘、林东、双河、燃灯寺、城北、永丰、丰乐等36座中型病险水库加固任务,争取开工佛子岭、磨子潭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
  全面完成港口湾水库工程建设,完成大房郢水库建设任务,争取白莲崖水库开工建设。
  (六)平烷行洪移民建镇工程
  在继续实施好长江干支流、内湖及淮河蒙洼蓄洪区等移民建镇工作的同时,扩大淮干移民建镇试点。要重点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完善新建村镇的公共设施建设,对已平退圩垸加强管理,完善进洪退洪设施,恢复河湖行蓄洪能力。
  (七)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工程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开发的战略部署,“十五”期间,在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基础上,结合淠史杭、驷马山、文山湖三大灌区的续建配套建设,充分利用反调节蓄水工程,兴建一批中小型拦蓄水供水工程,以解决该地区农业灌溉用水及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积极推进江巷水库的前期工作。
  (八)引江济淮工程
  引江济淮工程规模巨大,涉及面广。“十五”期间,必须认真贯彻“积极推进、充分论证、系统规划、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各方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前期工作。要创造条件争取国债投资,进行相关水利工程建设,如瓦埠湖治理、裕溪河及西河整治等,以求分步实施,独立生效。
  (九)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以大中流域为骨干,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坡耕地改造为突破口,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山水田林路草综合治理,全面发展。重点治理皖河上中游、大别山五大水库上游、秋浦河上游、新安江上游、青弋江水阳江上游、滁河上游的严重水土流失,带动江淮丘陵区水土保持工作,加大资金投入,防止由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
  (十)非工程措施
  主要包括洪水预报系统、防汛指挥系统、通信系统、河道维护管理、监测与运行维护体系、水利服务体系和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科研规划设计等工作。
  经初步测算,“十五”期间各项工程建设总投资为176.35亿元,其中:长江干支流治理工程48.1亿元;淮河干支流治理63.9亿元;新安江河道整治0.5亿元;移民建镇工程24亿元;水库除险加固与水库工程建设17.1亿元;重要城市防洪6.7亿元;沿江圩区、沿淮湖洼地排涝站4.5亿元;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14.3亿元;水电站工程9亿元;调水与供水工程6.5亿元;水土保持工程2亿元;非工程措施等2亿元。
  根据现行水利投资政策、投资水平和投资渠道,在全部工程总投资176.35亿元中,需争取中央投资92.39亿元(含移民建镇投资10亿元),省级需投资32.5亿元,各地自筹51.46亿元(含移民建镇群众自筹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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