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构筑畜牧业信息网络体系。各级畜牧部门要结合农产品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畜牧业信息网络,及时向社会提供国内外市场畜产品、饲料、兽药的供求数量和价格信息,以及国内外畜禽疫病动态和科技信息。要及时通报畜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动趋势,并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广为发布,帮助畜牧企业和养殖户规避市场风险,为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建立畜产品质量监控体系。要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绿色畜产品。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抓紧制订畜产品质量标准、畜产品生产加工规程及无公害畜禽场验收管理办法,选择规模养殖基础较好的县建立标准化生产试点。建设全区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实施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各个环节全程监控,进一步强化兽药残留监控工作,逐步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城市推行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六)加快建立畜牧业科技支撑体系。围绕严重影响畜牧业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加大科研投入,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技术攻关。要在水牛、黄牛、波尔山羊胚胎移植技术领域有重大突破;要加大对动物重大疫病流行规律和防治技术研究;要积极引进畜牧业生产、加工急需而在短期内又难以解决的设备、试剂、技术等。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畜牧业技术推广力度。针对集约化生产和农户分散经营并存的格局,按照不同区域类型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点面结合,配套组装对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新成果、新技术。以实施“丰收计划”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建设为龙头,配合无公害畜产品、绿色畜产品生产,建立示范推广基地,辐射带动周边地区。
要认真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和“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对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进行产业化岗位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支掌握致富技术、能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民技术骨干队伍。要切实改善基层技术推广队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鼓励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服务,重视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发展畜牧业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加大对畜牧业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在安排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时,要逐步加大安排畜牧业的建设比重,有关项目的配套资金要全额落实到位。各部门安排的畜牧业的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畜禽良种工程、饲料安全工程、动物疫病防治、畜牧业信息工程、畜产品质量监控体系等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畜牧业新技术推广。要研究采取贴息办法,鼓励金融部门增加对畜牧业的贷款,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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