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
(苏政发[2002]60号 2002年5月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根据“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业机械化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首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指标和重要内容,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直接体现。农业机械化水平是农业生产力综合水平的重要标志。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就必须用先进的农机装备武装农业,用先进的农机化技术改造农业。只有实现农业机械化才能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广大农民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先进的农业机械是先进农业技术的物化成果和实施载体,是连接农业技术和现实生产力的纽带。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发展农业机械化对促进土地流转、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有着重要意义。发展农业机械化还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新的重要的途径。
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大局来认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形成共识,增强做好农机化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个中心,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因地制宜,扎扎实实地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
二、“十五”期间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
“十五”期间,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揽全局,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解决水稻种植和收获机械化为重点,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积极组织实施“兴机富民”工程,加快农机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积极推进农机装备适应性、战略性和区域性结构调整,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到“十五”期末,主要农作物(小麦、水稻、玉米、油菜)生产实现机械化,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积极推进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化,部分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到200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000万千瓦,小型拖拉机逐步调减并稳定在85万台左右,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6万台,联合收割机达到8万台(其中高性能联合收割机达到1万台以上),水稻种植机械3万台,精少量播种机9万台,秸秆还田机械4.5万台,粮食烘干机械(含高性能精米加工设备)1500台套,其他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新机具也要有较快的发展。到“十五”期末,水稻种植与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30%和70%,油菜种植与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30%和4O%,玉米种植与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20%和30%。到2010年全省基本实现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