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11月21日)宣布失效或废止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洋经济工作的若干意见
(闽政文[2002]1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我省海岸线长,海域面积辽阔,海洋资源丰富,海洋开发的潜力巨大,充分利用海的优势,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对于拓展国民经济新的发展空间,加快我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建设海峡西岸繁荣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扎实推进我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的实施,现就加强海洋经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海洋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海洋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为目标,着力调整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科技兴海和外向带动战略,建立健全海洋法制体系,依法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保护海洋资源环境,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海洋经济发达、海洋产业布局合理、海洋科技先进、海洋生态环境优良、海洋管理规范的海洋经济强省。
海洋经济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海洋经济开发实现从传统开发向现代化开发转变,从粗放型开发向集约型、生态型开发转变,形成海洋产业组合优势,实现海洋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全面提高海洋经济发展的整体效益,逐步形成发达的蓝色产业带,海洋经济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海洋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协调发展。
到2005年,全省海洋产业增加值达910亿元,占全省GDP的15%,到2010年全省海洋产业增加值达1900亿元,占全省GDP的20%,基本实现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目标。同时,建立比较完善的海洋综合管理体系,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海洋监测监视网络。海洋环境和灾害预报系统,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取得明显实效。海洋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到2005年,全省海水水质达到国家二类或优于二类的近岸海域面积达到30%以上,到2010年达到50%以上。
二、优化海洋渔业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海洋渔业综合效益
大力实施耕海牧渔战略。着力调整和优化海水养殖布局,浅海养殖区域进一步向10-30米等深线推进,拓展新的养殖空间。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大力开发和推广适销对路的名特优新养殖品种。大力推广高产高效集约化养殖和生态增养殖等健康养殖方式,积极发展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在罗源湾、东山湾、三都澳等主要港湾开展人工放流增殖、封岛栽培和贝藻类底播,恢复和增加海洋生物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现代化的水产养殖基地,促进海水养殖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