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优惠政策一览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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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 省委、省政府和省直部门政策规定 │
│部门├───────────┬───────┬────────────────┤
│ │ 文 件 名 称 │政策对象和范围│ 政 策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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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 │国有企业下岗职│1、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 │
│部门│厅关于大力开展社区就 │工,城镇集体企│从开业之日起,经县以上主管税务 │
│ │业工作促进下岗职工再 │业下岗职工比照│机关逐年审核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
│ │就业的通知》(湘政办 │享受。 │、个人所得税3年。城市维护建设 │
│ │发[2001]16号) │ │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 │
│ │ │ │。此项政策执行到2003年12月31日 │
│ │ │ │止。社区居民服务业的范围:家庭 │
│ │ │ │清洁卫生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 │
│ │ │ │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 │
│ │ │ │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避孕节育 │
│ │ │ │咨询;优生优育咨询;为社区居民 │
│ │ │ │日常生活服务的搬家、送餐、理发 │
│ │ │ │、维护维修、杂货摊点、体育健身 │
│ │ │ │、保安保洁保绿以及企事业单位临 │
│ │ │ │时性、突击性用工的劳务服务等。 │
│ │ │ │2、下岗职工新办的从事咨询业、 │
│ │ │ │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 │
│ │ │ │单位,经劳动部门认定,税务部门 │
│ │ │ │批准,免征所得税2年。3、下岗职 │
│ │ │ │工新办的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 │
│ │ │ │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劳动部门认 │
│ │ │ │定,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所 │
│ │ │ │得税,第二年减半收所得税。4、 │
│ │ │ │下岗职工新办的从事公用事业、商 │
│ │ │ │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 │
│ │ │ │、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 │
│ │ │ │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 │
│ │ │ │经营单位,经劳动部门认定,税务 │
│ │ │ │部门批准,免征所得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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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国有企业下岗职│1、下岗职工承包荒山、荒水、荒 │
│ │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工 │地、荒滩,按政策减免农业税、农 │
│ │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 │ │业特产税和土地使用费。 │
│ │工作的意见》(湘发 │ │2、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家庭 │
│ │[1998]12号) │ │手工业或开办私营企业,开业1年 │
│ │ │ │内免征所得税,营业税给予优惠 │
│ │ │ │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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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持下岗证的下岗│下岗职工再就业过程中需依法办 │
│ │于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 │职工 │理的“税务登记费”减半收取。 │
│ │收费实行减免政策的通 │ │ │
│ │知》(湘价费字[1998]│ │ │
│ │第99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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