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通知

  2.预防与有效控制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大疾病,提高对突发事件、紧急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
  重点控制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性病、艾滋病的传播蔓延,巩固已消灭或基本消灭的脊髓灰质炎、丝虫病、麻风病和碘缺乏病的成果;积极研究和推广诊断与预防新技术、新试剂、新疫苗,降低疾病危害;严格管理,减少经血途径传播疾病的危险性;加强疫情监测,确保疫情信息、报告网络畅通。
  动员社会积极参与,继续保持较高的儿童免疫接种水平,脊髓灰质炎、麻疹、卡介苗、百白破、乙型肝炎、乙型脑炎疫苗接种率,2005年以区、县级市为单位保持95%以上,并逐步将风疹、腮腺炎、流脑等技术成熟、安全、经济、有效的疫苗纳入计划免疫范围,在重点人群和地区开展应急免疫接种。
  针对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肿瘤、糖尿病、精神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且负担大的疾病,重点开展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早期诊断和病人规范化管理;实施三级预防,通过一级预防减少普通人群的发病和控制危险因素,通过二、三级预防减少高危人群因疾病造成的功能丧失及慢性病并发症,减少可避免的失能和残障,提高生存质量。
  建立我市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的以传染病为主的疾病诊断监督系统,优先解决紧急疫情、突发原因不明疾病的监测和重大自然灾害的疾病监测,提高我市的疾病监测、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建立食品卫生监测网,开展食品中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工作;加强生产环境和职业危害监测,控制职业危害,减少职业中毒;加强对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放射事故、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3.依法加强妇幼卫生工作,有效预防遗传病、先天性疾病,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完善母婴保健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网络建设和规范妇幼保健服务行为,实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项目,改变孕产妇和儿童疾病的死因顺位,2005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均达95%以上。进一步推进预防出生缺陷工作,开展各个时期的生殖保健服务和遗传性咨询服务,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5%,研究并实施早产、出生窒息、出生缺陷及儿童脑损等防治技术,采取有效干预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减少因围产、环境因素等导致的儿童残疾的发生。
  继续加强广州市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广州市重症儿童救治中心和广州市优生遗传围产保健中心的设施和人才建设,使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完善网络建设,规范妇幼保健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救治重症孕产妇、重症儿童的能力和优生遗传围产保健服务能力。
  充实爱婴行动内涵,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工作及爱婴行动落实到社区,2005年以社区(镇、村)为单位的在册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到65%以上,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60%以上(指标说明见附注4)。
  拓展服务领域,开展妇女青春期、更年期、老年期和儿童生长期的心理和生理的保健服务。
  4.依法加强卫生监督,改善公共卫生状况,积极消除致病危险因素,提高社会卫生水平和群众生活质量。
  建立并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的技术支撑力量,针对影响大众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对社会公共卫生环境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促进卫生监督管理与国际接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