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通知

  (二)指导方针
  1.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深化卫生改革,通过调整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和加强宏观管理促进卫生事业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
  3.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观和健康价值观,把满足群众的健康要求、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作为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兼顾公平与效率。
  4.坚持科技兴医,依靠科技进步提升我市医疗卫生的整体水平,使之与广州市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相适应。
  (三)主要健康指标
  1.平均期望寿命:2005年达到75岁以上,提高生存质量。
  2.孕产妇死亡率:2005年控制在19/10万以下。
  3.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05年下降至8‰。和12‰。
  (2000年-2010年广州市卫生工作有关指标见附件)
  (四)主要卫生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为基础、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群众享受医疗服务的水平。
  根据城市布局、功能、人口地域分布的变化和效益原则,调整医疗机构布局,严格控制城市医疗资源总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并通过引导医疗资源向农村及城市偏远地区分流,关停并转质量和效益低下的医疗机构等,使医疗资源布局逐步趋向合理、整体质量水平逐步提高,到2005年每千人口拥有医院病床数控制在5张(以常住人口1130万人口计算,每千人口拥有医院病床为4.07,指标说明见附注3),所有医疗机构均达到卫生部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一步优化美化医院的就医环境。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内涵建设,依靠科技大力发展各医院的专科特色,提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尤其是大型医院的医疗服务功能,使其切实承担起广州市、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急危重病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
  引导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街道医院和卫生院,进行结构和功能的双重改造转向社区卫生服务,并在薄弱地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起与我市城市的社区建设和群众的卫生需求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经济有效,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到2005年,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全市居民。
  完善以医院为依托的医疗急救网,在白云区增设急救站的同时,我市急救网逐步延伸至番禺区和花都区,并建立农村急救网,到2005年,急救网络覆盖全地区。增加对急救网络的投入,进一步装备现代化的通讯、交通、监护、抢救设备,提高急救能力,尤其是突发重大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以及抢救成功率。条件成熟时“120” 与“110”并网,并开展建立现代化、专业化急救队伍的研究。
  在各区建立采血站(点),并将花都区、番禺区的采供血机构的业务工作纳入广州血液中心统一管理,加强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监督工作以及采供血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确保群众用血安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