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加强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不失时机地广泛开展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教育。加强对普通市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知识的教育,普及计算机病毒防治基础知识。一些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要有计划有组织地邀请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专家传授有关安全知识,选派专门人才接受全面系统的学习培训。开展经常性信息安全和保密监督检查。
八、优化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环境
25.建立和健全信息化政策法规体系。制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优惠政策。全面贯彻执行《
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加快制定与之配套的信息化工程管理规定、政务信息资源管理规定、通信管道管理规定、电子印章管理办法、数字认证管理办法、电子商务管理规定、IC卡管理规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安全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以及规范互联网管理、信息安全保密的信息化法规和规章,为信息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利用的有效机制,加大依法保护软件知识产权及信息化领域其它知识产权的力度,严厉打击盗版、侵权等行为。
26.制定统一的信息技术规范。采用国家标准和国际信息技术标准,按照我市信息化建设大纲和信息化标准要求,制定电于政务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等技术规范,为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依据。
27.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专家的作用。邀请国内信息技术各专业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负责我市重大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决策、信息化重大事项和重点工程建设决策的咨询评议和论证。
28.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信息行业的事业单位和信息、软件、通信、计算机、网络、电于商务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技术服务、技术管理和联系企业的纽带作用,强化中介组织在质量监督、产品检测、资产评估、资格认证、技术培训、标准化体系认证与推广、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中介组织的机构建设和管理,促进中介组织的规范自律,建立行业自我约束机制,适应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市场的需要。
29.重视信息化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宣传文化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专版,制作固定专题节目,针对各年龄层次人群,宣传有关信息化的新思想、新观念、新知识、新技术,加大对信息化的宣传报道力度。各级党校要举办领导干部信息化知识系列讲座。各单位要有计划地邀请信息行业和领域知名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人士,讲解信息产业和信息技术发展情况。市信息办要搞好信息化应用普及培训、能力考核和技术达标活动。切实加强各种不同层次的电子信息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市属高等院校要扩大信息技术专业的招生,同时逐步提高专业层次,合理构建专业结构,并与国内外著名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创办产学研基地、培训中心和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广泛培养信息技术人才。加强国际间信息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收入分配。技术入股等政策,吸引和留住信息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