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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决定

  3.“十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总目标是:到“十五”末,我市信息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信息化程度达到发达国家中心城市的平均水平,成为用信息化加速实现现代化的示范城市。
  ——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大容量宽带网络及交换中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等初步建成,各类信息网络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每百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户,以以大网方式接入的用户达到100万户:
  ——信息产业发达,大规模集成电路、光电子、移动通信、软件和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基本建成,形成比较健全的信息产业体系,信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
  ——信息核心技术创新取得突破,形成光电子、数字电视、移动通信、核心软件、计算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研究开发体系;
  ——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得到推广和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广泛而深入,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社会化和商品化基本实现,政府公共服务上网率达到50%,上网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比例达到50%,大中型企业全部拥有内部网和信息网站,80%以上的企业实现管理信息化,2005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0亿元;
  ——信息化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信息化政策完善、法规健全,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得到保障;
  ——人民群众的信息化意识普遍提高,信息上网、网上工作成为人们的普遍习惯,家庭宽带接入率达到40%,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达到80台,工作质量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二、加快信息基础网络建设步伐
  4.打造一流的信息基础网络。坚持“打破垄断,公平竞争,联合共建,互联互通,有偿服务”的方针,切实加强信息基础网络建设。重点建设超大容量宽带城域全光核心传输网,实现包括科技、广电、邮电、信息、教育网在内的各种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切实解决信息网络重复建设、各搞一套、资源分散、网络不通的问题。大力发展多种接入方式的宽带接入网,重点建设光纤接入网。建设数字电视体系的基本框架,完成国家数字电视试播的试点工作。
  5.建立统一的通信管道管理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联合建设、有偿使用”的原则,加强通信管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开展全市通信管道现状调查,明晰通信管道产权,加强通信管道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调控。强化对通信管道的建设、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通信管道的使用效率。
  鼓励和支持拥有通信经营权的企业参与宽带城域网建设。继续保护和支持多家网络运营商竞争发展的局面,形成市场推动机制,促进网络快速发展。
  三、继续大力培育和发展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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