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动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证投入,实施综合治理。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中各项措施及指标要求。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与评价,切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分级承担、多渠道筹资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落实规划所需经费,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增加经费投入,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同时,还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引进合作项目,争取国际援助,拓宽筹资渠道。
卫生、公安、计划、财政、宣传、广电、教育、新闻出版、民政、民委、劳保、人事、司法、工商、文化、科技、计生、药监等有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组织和社会团体应制定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具体行动计划,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实施综合治理。要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在防治艾滋病、性病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开展对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社区关怀、家庭护理、医疗咨询服务以及针对有高危行为人群的宣传教育、行为干预等活动,尽可能为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帮助,在消除对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本人、亲属及其家庭成员的社会歧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落实规划目标,实行分类指导。
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及城乡的宣传教育网络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提高医疗卫生系统艾滋病、性病防治服务能力,加强采供血管理,保证用血安全,是落实规划近期的主要任务。青年和妇女以及易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高危人群为防治工作的重点人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艾滋病、性病流行危险因素情况(如性乱、吸毒、人口流动等)以及预防、控制、监督、监测和科学管理的能力,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优先干预措施。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地区,采取不同的办法,实行分类指导。在尚未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率较低的地方;也要科学地设立监测哨点,加强监测,建立和完善监测系统,抓紧专业人员培训及预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在已经发现较多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性病发病增长较快或高危人群数量较多的地区要选派责任心强的领导,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计划,做好防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群防病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