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发布日期:2010年9月29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废止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6号)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集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由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4月3日通过,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4月2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4月28日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
南京市集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2年4月3日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2年4月24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