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图产品的主要载体。
1.在公共场所以各种形式展示和使用的地图产品。主要是报刊、影视、广告、标牌、橱窗、宣传背景、票证等展示和使用的地图产品;
2.地图市场上销售的各种出版物,地球仪和附有地图图形的文化用品、工艺品、纪念品、玩具等,以及进口或进料、来料加工生产的地图产品;
3.互联网或软件产品上登载的地图产品。
(二)地图产品的传播场所。
1.市区主要街道、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机场、学校,全市大中型商场、小商品批发市场作为重点清理场所;
2.街头的报刊亭,以及经营地图和交通图产品的书摊;
3.旅游景点开设的市场。
(三)地图产品的生产流通源头。
1.各类地图产品生产厂家;
2.地图产品销售中介机构及储运场站。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组织领导。
鉴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量大,为便于开展工作,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由市规划委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外经贸委、北京海关、市政府外办组成本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按照职能分工,配合开展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委。
(二)责任分工。
市规划委负责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对具有地图编制资格的出版社进行专项检查,在市场检查中对有争议的地图产品进行重点鉴别,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向工作小组和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工商局负责对地图生产和市场流通领域中假冒伪劣、粗制滥造的无编制单位、无出版单位、无地图审图号的地图产品生产、销售、集散进行检查,对涉及国家版图内容的广告进行检查。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地图出版范围、印刷资质进行监管。市外经贸委和北京海关负责对进出口环节非法地图产品或涉及地图的制品进行查处。
按照工作小组的统一要求,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本系统、本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地图市场状况进行整顿,登记产品型号,统一汇总整顿情况后报工作小组。具体分工为:市经委负责对涉及国家版图内容的工艺品、纪念品、玩具等类产品的生产者进行整顿。市商委负责对全市各大中型商场涉及国家版图内容的各种宣传展销的工艺品、图书专柜及各类商品进行整顿。市教委负责对涉及国家版图内容的教科书等教学材料及校园环境进行整顿。市信息办负责对信息产业中生产、传播、夹带的非法电子地图产品进行整顿。市公安局负责对参展单位展示带有国家版图内容的宣传品进行整顿。市文化局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涉及国家版图内容的各类展示、游乐设施和文化产品进行整顿。市旅游局负责对涉及国家版图内容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等类产品进行整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地图产品的印刷质量及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进行整顿。北京铁路局、市口岸办、市交通局、市地铁总公司和市公交总公司负责对本系统的车站、车厢、机场、机舱中涉及国家版图内容的运行路线图和广告等进行整顿。市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对贩卖涉及国家版图内容的商品的街头流动商贩进行整顿。市贸促会负责对展览会张贴、宣传、包装等涉及国家版图内容的各种展示品进行整顿。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属单位涉及地图市场的问题进行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