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开工证发放办法》等137件文件的通知
(京建法〔2002〕165号)
各处室、区县建委及直属单位: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意见》(京办发〔2001〕24号)的要求,我委对1980年以来颁布实施的263件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决定停止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开工证发放办法》等137件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停止执行文件目录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00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停止执行文件目录
1、《北京市建设工程开工证发放办法》(京建工〔1994〕125号)
2、《关于停建、缓建工程项目工程结算办法及损失费用计算的暂行规定》(京建企〔1981〕95号)
3、《北京市国营建筑施工企业试行材料节约奖的若干政策规定》(京建字〔1987〕27号)
4、《关于转发〈停缓建工程结算工程款办法〉的通知》(京建定〔1988〕260号)
5、《北京市中外合资建设工程概预算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试行)》(京建法〔1988〕48号)
6、《关于实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及细则的补充通知》(京建法〔1997〕411号)
7、《关于调整劳动保险基金标准和颁发〈北京市建筑行业实行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建法〔1991〕263号)
8、《北京市工业企业优秀科技人员、先进科技机构奖励试行办法》(京建科〔1989〕81号)
9、《北京市〈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实施办法》(京建法〔1992〕436号)
10、《北京市建委系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奖励办法》(京建法〔1991〕249号)
11、《北京市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管理规定》(京建监〔1994〕558号)
12、《北京市建设监理管理办法》(京建法〔1993〕29号)
13、《关于加强对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管理的补充规定》(京建综〔1989〕121号)
14、《关于完善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的补充规定》(京建综〔1990〕162号)
15、《关于进一步完善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的通知》(京建综〔1991〕4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