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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公证若干规定>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公证若干规定>的决定》
(2002年5月31日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公证若干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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